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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10-08 10:24:40 阅读次数:次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向乡村延伸。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省、州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全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人社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

(九)贯彻落实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卫生行业交流合作。

(十一)制定并实施全市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省、州中藏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藏医药建设,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藏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干部的健康体检工作,承担全市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合作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五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医政法监、医改、中藏医药股;公共卫生股;项目规划应急股;家庭发展、统规信息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41.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0.73万元,减少39.57%。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专项投入相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0.16万元,减少60.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9.03万元,占60.37%;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55.84万元,占39.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65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92万元,减少24.24%。其中:基本支出731.86万元,占27.58%;项目支出1921.75万元,占7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9.8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487.28万元,减少52.24%。主要原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专项投入相比上年有所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69万元,减少41.74%。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56万元,支出决算为9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处置。

5.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27.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为国家下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资金。

7.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5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社保缴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同比较上年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等使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5.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2.40万元、津贴补贴217.31万元、奖金5.84万元、绩效工资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11万元、住房公积金3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91万元,其中:退休费37.13万元、生活补助90.93万元、奖励金53.85万元。公用经费8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07万元,下降32.47%,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5.78万元、印刷费8.40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2.75万元、邮电费6.75万元、取暖费7.98万元、差旅费3.34万元、维修(护)费8.45万元、租赁费0.20万元、培训费0.17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劳务费2.13万元、委托业务费1.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7万元,下降12.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各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

  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46.9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了出差事宜。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27.8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了培训。

本年度劳务费支出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63.21%,主要原因是劳务费支出使用专项资金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0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11%。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7.00万元,本年拨款0.00万元,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年末无结转。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作市卫生健康局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对中央和省级3个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 73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卫生健康业务经费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16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合作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合作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业务经费项目运行规范,实施效果显著。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合作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合作市卫生健康局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0.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6.8万元,其中:本年预算736.8万元,执行数为736.8万元。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组织对卫生健康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合作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7.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00万元,其中:本年预算160.00万元,执行数为129.71万元,结转资金30.29万元,完成预算的81.0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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