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市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等任务。
(二)负责全市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妇女儿童健康信息监测等工作以及对乡村两级的业务技术指导,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人口素质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三)承担全市农牧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母子健康促进项目、母子健康综合项目、农牧村孕产妇分娩补助项目等工作。
(四)履行《母婴保健法》,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女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以及对本辖区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五)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婚前和孕前、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传播控制等。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期、学龄前期保健。重点加强儿童早期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综合管理等。
(六)负责承担全市婚检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总体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建设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八)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系统执业机构和人员的准入,以及对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审核备案工作。
(十)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有关援助和合作项目,负责技术服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57.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52万元,增加10.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拨入妇幼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5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72万元,增加7.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01万元,占66.58%;事业收入584.41万元,占31.43%;其他收入37.00万元,占1.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6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52万元,增加12.79%。其中:基本支出1,542.95万元,占87.25%;项目支出225.47万元,占12.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0.5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8.61万元,增加4.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36万元,减少11.07%。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92万元,支出决算为88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8.22万元,支出决算为48.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8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社保缴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同比较上年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等使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1.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1.28万元、津贴补贴385.02万元、绩效工资17.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62万元、住房公积金4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60万元,其中:退休费33.26万元、奖励金42.34万元。公用经费4.2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费4.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4%。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拨款0.00万元,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市级职工体检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51.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合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合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运行规范,实施效果显著。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