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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8:34 阅读次数: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转发<财政部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政府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衔接期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二)负责承担市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市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负责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查、考核、培训和表彰等工作。

(三)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并指导项目实施,牵头组织项目验收。负责监管衔接资金和专项物资,配合纪委监委、财政、审计部门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审计。

(四)负责乡村振兴领域信访工作。配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

(五)完成省、州乡村振兴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合作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政综合办公室、计划统计股、产业开发股、科教宣传股

2.合作市乡村振兴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合作市扶贫发展中心,编制6名,设主任1 名,负责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事务性工作;提出乡村振兴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开展乡村治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管理,建立和维护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承担相关日常统计核算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监测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技术指导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乡村振兴局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050.34807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22年预算增加71.87万元,增加24.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050.34807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71.87万元,增加24.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949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0341万元

3.农林水支出2984.063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5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0.34807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67.3480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87万元,增长2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标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2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了3万元,下降0.001%。主要原因是县级衔接资金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费4.5万元,比2022年预算5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0.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273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6.6766万元,家具、用具12.5966万元。2023年无拟采购固定资产。

5.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台。

6.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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