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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办理取水许可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15:27:35 阅读次数: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条件

1. 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及水中长期供求规划。

2. 符合节水要求,且取水、退水布局合理。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经审批部门审查通过。

4.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规定。

三、申请材料

1. 取水许可申请书。

2.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3.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其审查意见。

5.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审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并组织现场勘查。

4. 决定: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5. 发证:对准予许可的,颁发取水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合作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2楼1216室

六、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41-8232552

特此公告



合作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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